2024-06-24 04:15:26 | 玩车网
本操作规范为我公司针对2012年高空作业车司机制定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请务必遵守,违反者将依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高空作业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高空作业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高空作业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必须经高空作业车专业理论和驾驶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高空作业车驾驶证,方可驾驶高空作业车。其他有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一律无权驾驶高空作业车。
2.2驾驶员在驾车前应认真阅读该车使用说明书,真正了解高空作业车上所有标牌的含义,熟练掌握高空作业车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做到五知:知操作手柄作用;知应急措施;知车重;知平台载荷;知车辆外形尺寸(长、宽、高)。
2.3对有警告标志的内容,必须牢牢记住。
2.4作业前玩车网
2.4.1在开车前,要认真检查车况及润滑系统。
2.4.2开车前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确保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
2.4.3应空载动作各部位,以检查各部位动作的准确性。各制动系统的灵敏性以及排除液压系统中可能存留的空气,防止作业中产生振动或“爬行”。
2.4.4因高空作业车车型不一,开关位置不同,高空作业车司机相互替车前,必须先熟识性能后方可从事作业。
2.4.5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2.5作业中
2.5.1 进入作业现场,要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2.5.2进入高空作业车工作平台斗内,一定要关好安全门,然后再发动车。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不准将安全带系在工作平台以外的其它构件上。
2.5.3 对其它作业人员登高空作业车作业时,凡不扎安全带或不戴安全帽者,高空作业车司机有权拒绝登车作业。
2.5.4 在工作平台斗内,不准架设梯子或放置垫物加高作业,更不允许用长板等物伸出斗外以增加幅度用,以防倾翻。
2.5.5 驾驶员驾车时,不允许用木板放置在工作平台栏杆上坐着驾驶。驾车要稳,不得猛起猛停或急剧换向。车体回转或作业时,臂杆下不准站人。
2.5.6 当平台上操作开关失灵时,操作人员不得试图从高空作业车的臂杆上爬下来。当车出故障平台斗内有人时,不得进行检修,应采取措施将平台斗内人员运下后,再进行检修。
2.5.7禁止高空作业车在高压线下作业。配合换路灯时,车应站在高压线侧面并与高压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5.8在船台或坞底舷边作业时,严防臂杆被电把线及瓦斯带缠住。用于焊接时,手把线必须绝缘良好,焊把不准接触平台或其它金属部位。
2.5.9高空作业车在岸边或在驳船上对水上船作业时,高空作业车工作平台外侧距离作业面应不小于400mm。高空作业车司机必须在工作平台内进行操作,并不得将发动机关闭,随时观察工作平台与水上船只的相对位置,根据情况随时调整,防止碰撞。
2.5.10 高空作业车在驳船上作业时,必须将高空作业车停放在驳船中心位置,且用缆绳封牢,不得移动。
2.5.11 高空作业车严禁在岸边或驳船上对水上没有系好缆绳的船只进行作业。
2.5.12 高空作业车在驳船上作业时,当海面5级以上风浪或海底浪涌较大时,高空作业车工作平台摆动超过±300mm或驳船与水上被作业船只相对移动超过±300mm时,均应停止作业。
2.5.13高空作业车严禁两人同时操作。
2.5.14高空作业车工作平台作业高度距水面不超过2m时,可不扎安全带作业。
2.5.15维修、拆装高空作业车时,应用吊车配合,不允许维修人员在臂杆上爬上爬下。
2.5.16高空作业车在作业中发现有异常声响或现象,应马上停止作业,查找原因,严禁带病作业。对车的液压系统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漏油或截止阀、换向阀动作不灵敏,应马上检修。不得将就使用。
2.5.17紧急停止按钮是在遇到紧急情况或其操作按钮失灵时,在按紧急停止按钮时,要做好自我保护。
2.5.18高空作业车臂杆或工作平台严禁与任何物件碰撞,严禁用高空作业车来往载人、载物或推拉其它物件。特殊情况要经安环处及厂级领导批准同意。
2.5.19 高空作业车必须在风力不大于6级,平整坚实的地面,且地面水平倾斜度前后不超过5度,左右不超过3度的条件下允许正常工作。作业中当倾斜警报响时,应立即回收臂杆,不准做其它动作。
2.5.20高空作业车不准在沙质或土质松软的地面上进行高空作业。
2.5.21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报警器线路或改动控制线路。
2.5.22高空作业车严禁在密闭空间(大舱)内作业。
2.5.23作业平台严禁超重超员,必须保证按规定负荷工作(作业平台载重3.8KN的不得超过4人,载重2.25~2.5KN的不超过3人)。
2.5.24 作业平台必须保持清洁,不准有杂物或油污。
2.6作业后
2.6.1将车开到停车场或停放在安全的位置。停机关闭电源,锁好车。
2.6.2清理整顿作业现场,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
2.6.3长时间不用的车辆要保养后封存好。停放期间应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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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车工须经过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吊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超过2米。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穿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吊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吊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在“0”位置,切断电源
内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内修工必须熟悉修理设备、工具,掌握安全使用方法。
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开工前的安全讲话,针对具体工作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
三、工作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设备,使现场具备安全工作的条件。
四、清洗配件应在专用的洗盆内进行,手不可直接接触氢氧化钠等强腐蚀性的物品。
五、工房、检验场所禁止吸烟。
六、修理工房的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修车使用的工作灯,其电压不超过36伏。
七、精密零件、部件,不准乱敲、乱打,按技术要求进行装配。
八、对加铅汽油禁止用嘴吸胶管抽油,防止中毒。
九、清洗配件应用煤油(空白汽油),如必须用汽油,柴油清洗配件时,工作完毕应立即用热水肥皂洗手。
十、修理场地要保持清洁,做到文明生产,工作完毕后应将易燃易爆品放置安全地带。
十一、在试刹车时,要选择路段比较宽直的安全地带,并注意前后车辆,严禁在修理区域试刹车。
十二、在车辆修理区,必须配有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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